後勤工作
儀器設備報廢處理辦法
根據國家教委教備[1997]14號文件和教育部教商[2000]9號文件的通知精神,為加強固定資產,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,更好地為教學🦹🏽♀️,實驗實訓及科研工作服務,本著勤儉辦學的方針,充分利用廢舊儀器設備的剩余價值,提高殘余物資價值,努力增產節約🧖🏻♀️,增收節支🐻❄️,特製訂本辦法。
一🏊🏿♀️、學院所有儀器設備,不論其購置經費來自何種渠道,均屬固定資產💅,由各使用部門和總務處統一管理和處置⏱。
二、儀器設備👩🏿⚖️,低值用品經過長期(超過壽命期)使用或受到嚴重損壞(其中人為損壞按《上海科技學院儀器設備損壞,丟失賠償處理辦法》執行)等原因。經技術鑒定已喪失使用效能的,使用部門可提出申請報廢🎪。
三、儀器設備報廢應嚴格按《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》執行:
1、凡需報廢的儀器設備固定資產👨🏼✈️,先填寫“儀器設備和固定資產報廢單”☎️,由使用主管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院長審核,簽字再報總務處、財務處。待逐級審核批準,由使用部門與總務處回收處理後,方可銷帳🧖🏿🧑🦰。
2🚴♂️、使用單位必須組織由技術人員,使用人員👩🏻🚀,領導組成的技術鑒定小組鑒定。
3、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報廢審核權限:由使用部門提出交系主任和總務處、財務處審核👨🏽,分管院長審批
四、經批準報廢的儀器設備🪣。原使用單位應保持完善🥊,由相關實驗實訓室、總務處派專人統一查點🌰,驗證,,造冊,按實際情況處理。(見第五條)🖕🏿🤷🏿♂️,任何人不得隨意撤毀或私自處理🛌🏿👩🏻🎓,報廢設備發現丟失⚫️,缺零配件,要追究責任。情節嚴重按“丟失🅰️、損壞”賠償處理。
五、為充分發揮報廢物資的殘值作用和提高經濟效益👱🏿。根據實際情況📂➙,作以下規定♤:
1、所有報廢儀器設備👼🏼,低值品,統一由各使用部門與總務處按計劃分類回收集中,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開展修舊利廢、廢物利用活動👩🍼。
2、報廢的儀器設備💭🤾🏽,實驗實訓室要作教學模型、教具,示範教學使用的,可擬訂申請經總務處批準後留用✡︎。但一般只能留1—2臺。為防止出現帳外物資,各實驗實訓室必須貼上“報廢留用”標記,對於報廢留用設備,經估價後🕵️♂️,需重新進帳。
3、有維修能力和條件的實驗實訓室,需要報廢儀器設備供拆另配件修理其他同類儀器設備用時,可申請留用🧖🏿♀️,或向總務處申領報廢另配件。但需辦理留用或領用手續。
六💗、報廢儀器設備殘值,回收經費處理💧;
1🧑🦯➡️、報廢物資對外出售處理,統一歸總務處進行辦理。各實驗實訓室使用部門應積極聯系業務,以盡快處理專業性強🙅🏿♂️,使用面較窄的報廢儀器設備,以防長期擱置,造成貶值丟失,銹爛而浪費資源。
2、報廢儀器設備的殘渣回收👩🏽🍳,應嚴格根據“高等學校財務製度”及“高等學校會計製度”(試行)的有關規定🫳🏻,納入學院年度設備經費,該項經費應在下一年度經費分配時,同時下達並單列作為設備維修更新資金的補充。